排華法案前的生活

從1850年到1900年之間,超過10萬中國人(主要是男性)來到美國。他們幾乎全部來自中國南方省份之廣州到美國謀生養家。他們最初到達美國尋找「金山」,但後來他們在其他領域找到了工作,例如洗衣店、飯店和興築鐵路。

這些人當初並不想在美國永久居留,因此沒有帶同妻子和孩子隨行。然而,當他們定居下來想建立家庭或與家人團聚時,1875年頒佈的《佩奇法案》(Page Law)卻為他們造成障礙。該法例禁止勞工與妓女進入美國。由於中國婦女難以證明個人並非妓女,因此很少中國婦女能夠移民到美國。由單身男士(主要由男性人口組成)組成的社區迅速成為美國第一個華埠(唐人街)。這些商店、飯店和社區活動空間為沒有家人的當地華裔居民提供所需資源。在洛杉磯,居住在該地區的華裔人口從1870年172名發展到19世紀後期大約3千名。

「中國人必須離開,但誰留著他們?」 – 1878年5月11日,喬治·弗雷德里克·凱勒(George Frederick Keller)為畫報《The San Francisco Illustrated Wasp》製作的漫畫。加州大學伯克利分校–Bancroft圖書館

華人社區之外,反華情緒氾濫。華人被指責為社會道德淪亡;時尚雜誌、報紙和廣告中散佈大量的種族主義,將華人描述為禍國害蟲。遍及全美的針對華人的暴力浪潮導致大屠殺發生,並迫使華裔居民遷離其家中。例如加州工人黨等種族主義組織紛紛成立。

 

 

 

1882年《排華法案》

1882年5月6日簽署的法案,執行某些與華人有關的條約規定;1789年至1996年的美國國會法案和決議;國家檔案館,記錄組11。

 

1870年代,隨著反華情緒高漲、經濟蕭條和失業率高企,美國國會於1882年通過了《排華法案》,十年內禁止幾乎所有華人移民到美國。只有商人、學生、教師、外交官和旅客不受限制。

1892年,《排外法案》到期,該法案由《吉利法案》(Geary Act)將華人移民禁令又延長了十年。該法案繼續禁止中國勞工移民美國,並且還迫使已經在美國居住的華裔勞工在一年內向政府註冊以證明其合法居留權。如果沒有此證明而被捕,他們將被立即驅逐出境。此外,該法案否決進行人身保護令案件中之華裔移民的保釋。

《吉利法案》(Geary Act)在十年後失效,但在1902年被《斯科茨法案》(Scotts Act)所取代,並將對華人移民的禁令又延長了十年。 兩年後的1904年,對華人移民的禁令再次延長,這次無限期延長,直到1943年才被廢除。

《排華法案》及其後的立法是首個也是唯一一個基於種族背景進行歧視的法案。

 

直至2012年,美國眾議員兩黨決議正式對1882年《排華法案》與及後繼續歧視美國華裔的立法致歉。

其他資源

國家檔案館:《排華法案》(1882年5月6日)鍵入此處 here 閱讀相關文件 ,並查看教育者資源《我們的書面權利:關於排華的思考》Our Documented Rights: Thinking about Chinese Exclusion.

觀看由歷史學家Jack(John Kuo Wei)Tchen(紐約大學A / P / A研究所創立主任)創建的《排華法案》網站 Chinese Exclusion Act ,其中資源包括訪談、關於PBS紀錄片《排華法案》的視頻剪輯,以及屢獲殊榮的紀錄片由《貧民窟的電影》的導演里克·伯恩斯(Ric Burns)和於立新(Li-Shin Yu),由美國亞裔媒體中心聯合製作。

預約華美博物館的導覽遊 tour ,並參觀常設展覽《挑戰排華》。展覽內容講述中國移民到美國的情況,重點是介紹他們在洛杉磯社區的生活。內容分為四個不同的階段。每個時期都有重要的移民法和事件來界定,並附有關於當時美國華裔在此歷史時刻的經歷及簡短個人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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